怎樣才構成醫療侵權
時間:2023-08-16 22:39:26
怎樣才構成醫療侵權
醫療損害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四個:一是醫療侵權行為主體是醫療機構與醫務人員,二是醫療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是過錯原則,三是有損害事實的發生,四是診療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
(資料圖)
一、醫療侵權行為主體是醫療機構與醫務人員。
非法行醫給患者造成人身損害,觸犯刑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也應承擔民事責任。因非法行醫的行為人不具備訂立醫療合同的民事主體資格,這種民事責任性質,不應理解為違約責任,而應理解為侵權責任,可依照侵權行為法的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二、醫療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是過錯原則。
考慮到舉證的難易,同時也考慮因過錯的醫療行為而遭受侵害的患者能獲得更多的賠償機會,提供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的行為是否存在過失、醫療行為是否符合醫療常規、是否符合專業的標準,應由醫療機構負舉證責任。
三、有損害事實的發生。
過錯的醫療行為已造成患者人身損害,如致死、致殘或給患者造成不必要機體組織損傷等。
四、醫療過失行為與患者所受的損傷后果有因果關系。
因醫療行為本身具有損害性特點,病員本身既存的病理性改變對損害后果的發生可能也有一定的作用,患者現存的損害后果往往是多種原因共同作用的結果,即所謂的多因一果。在分析過錯的醫療行為與既存疾病在損害后果的作用力時,不能忽視患者原有疾病對損害后果作用力。所謂的損傷參與度是指損傷、既存疾病與現存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采用定量比例制的方法來判斷、確定責任的劃分與承擔。
當今社會,醫患關系是最難以調節的矛盾,讓政府,工作人員還有病患都難以接受。不過促成這種矛盾的一大原因就是確實有一些不懷好心的醫者對病人的權利進行侵占。那么怎樣才算構成醫療侵權呢,如果大家想深入了解這個問題,那么律霸網將會為您提供專業高效的在線律師咨詢服務,歡迎大家進行法律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