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朝陽》一場“閨蜜決裂”,暴露了田蓉和李慕嘉的2種畸形觀
時間:2023-08-26 23:53:00
還有三天,紅梅苑的首付款就要交了。
(資料圖片)
本來田蓉想要賣了自己的房子,去填補這個空缺,可是李楊卻讓人拖著田蓉,讓田蓉賣不出房子,李楊可以付對方的違約金,就是為了逼迫田蓉跟兒子李萬兵分手。
因為在李楊看來,田蓉這個人不適合當兒媳婦,不是因為錢,而是因為三觀。
田蓉和李慕嘉一頓爭吵,暴露了田蓉的偏執
這套房子的缺口是一百萬,田蓉為了買這個房子,到處借錢,能借的都借了,最后甚至打上了曾經男朋友的朋友李威,想要讓他借點錢。
在田蓉眼里,李威也是她的朋友。
可在李威眼里,田蓉只是范華鵬的女朋友,不算朋友。
李威把這件事告訴了范華鵬,希望他去處理,畢竟他跟田蓉不熟悉。
范華鵬罵了田蓉一頓:
田蓉很不服氣的反駁:
范華鵬非常不給面子:
雖然范華鵬曾經把田蓉當做保姆很長時間,讓田蓉傷心難過,有點渣男的性質,但是這一次我真的站他這一邊。
田蓉自己幾斤幾兩不知道,還敢找前男朋友的朋友借錢。
李威作為范華鵬的朋友,田蓉是老范的女朋友的時候,他們就是朋友,一旦分手了,他們也就沒關系了。
田蓉不僅沒有被范華鵬的話打醒,反而越挫越挫,這變態的心理,真的讓人著不住,或許范華鵬早就看清了她偏執的為人,才選擇遠離吧。
這一刻,我反而有些同情曾經的范華鵬,是怎么忍受那么久田蓉的。
從李威那里借不到錢,田蓉又把心思打到了黎光身上,也就是最好的朋友李慕嘉現任男朋友。
田蓉是走投無路?
房子是非買不可?
不是的,不買房子,不過是損失一點前期投資。
再說她手里還有那么多房子,完全可以賣了一套,再付這一套。
一套被人騙了,不可能套套都那么巧被李楊騙了吧。
說到底,田蓉就是想要\"不勞而獲\",畢竟借錢容易,只要心理素質強大,還錢就能一拖再拖。
為了這個房子,她掏光了父母,掏光了閨蜜,借光了朋友,讓所有人對她敬而遠之而不知自知,還認為自己做得對。
田蓉的思路非常的清奇:
“七十萬對黎光來說,不是九牛一毛嗎?我現在就是求你幫我借70萬,你一句話就能決定我的生死。”
七十萬對于黎光確實是九牛一毛,可錢是人家辛苦賺來的,又不是大風刮來的,憑什么說借就借?
他們又是什么關系呢?
李慕嘉如今跟黎光,剛確定了戀愛關系,奔著結婚去的,如果真的現在開口借70萬,就等于他們之間存在利益關系,就會矮人一截,這種平衡就會打破,到時候兩個人的關系,不是戀愛,而是甲方乙方的利益關系。
田蓉是看不清李慕嘉的處境嗎?
當然不是,她已經走投無路,走火入魔了,閨蜜什么的都是用來還債的,既然閨蜜能夠幫忙,為什么不幫呢?
道德綁架誰不會呀?
遠看著李慕嘉不幫忙,她就開始走“悲情路線”:
這些話表面看來,好像沒有什么問題,好像每個人都是因為錢不跟田蓉在一起。
可是仔細看,卻不是這樣的。
范華鵬不喜歡田蓉,有部分原因是因為沒錢,更多的原因是看不到希望。
范華鵬是一個上進的人,一心想要努力賺錢往上爬。
而田蓉,沒自信,長得一般,還沒事就換工作。
要錢沒錢,要人沒人,要顏沒顏,要上進沒上進,還一天到晚吵著結婚。
那個時候的田蓉只適合在家做一個保姆,卻不適合在外打拼,可他們什么都沒有,而范華鵬剛工作什么都沒有,哪里有什么心思談婚論嫁。
房子車子票子資源,這些都是生活的資本。
結婚是個奢望。
田蓉從來不會理解范華鵬,只認為他不愛,卻不知道,在金達律所,每天的壓力,都讓他透不過氣來,哪里有時間去哄她。
兩個人的理念不同,想法不同,注定不可能在一起。
而李萬兵喜歡田蓉,根本就不是看上她的錢,而是看上她的堅韌,并不是喜歡她的錢。
為了她,他跟父親斗法,跟朋友反抗,還因此進了局子。
而這個時候的田蓉,不僅沒有主動問候,反而到處借錢,還埋怨他關鍵時候不在。
田蓉不愛李萬兵,不過是把他當做一個“錢罐子”,以前的拒絕,就是為了以后的長久之計。
在田蓉心里,男朋友會影響她買房的速度。
閨蜜是她買房的錢袋子,閨蜜的朋友是她利用的對象。
總之,為了買房,什么都可以丟。
只要能借錢,買房,什么都可以舍棄。
這才是田蓉可怕的地方。
李慕嘉說她是偏執,其實她不僅僅偏執,已經走火入魔了。
為了買房,竟然聽買了高利貸,只為了付首付,可她不知道,這一次的高利貸,讓她買的這個房子血本無虧,還會因此負上高額債務。
田蓉的想法太過可怕,手里那么多套房子,還沒有安全感。
看到房子都想買。
從來不會量力而行。
這些房子,首付是借了,可每個月的高額利息也是不菲呀。
她完全成了房子的奴隸。
飯不敢好好吃,衣服不敢買,那么多房子,自己從來不會住,只能住一個小小的陽臺。
這么辛苦,到底是為了什么呢?
有房子就有錢嗎?
這個想法太過危險,如果她還這么一直買下去,還要這么執迷不悟,她一定會進去的。
畢竟高利貸有一,就有二。
將來房子還不夠還高利貸的時候,她手里的房子就不是自己的了。
辛苦一輩子,為別人打工不說,還失去了自由,真是得不償失。
李慕嘉的“享樂”人生
比起田蓉的“苦行僧”生活,李慕嘉恰恰相反,她只想過好當下。
田蓉面對李慕嘉說了這么一段話:
田蓉是懂李慕嘉的。
李慕嘉來到北京,一開始的房價不是很貴,她讓李慕嘉買房子,可是李慕嘉拒絕了,她說沒錢。
李慕嘉真的沒錢嗎?
她一個月一萬多塊,那個時候的房價才幾千,她只要節約一點,一年就能付個首付。
可是李慕嘉說自己沒錢,因為她的錢全部用來吃了,穿了,喝了,住了。
她穿的是上等的衣服,掛的是名牌包,住的是高檔電梯房,出入的是高檔餐廳。
每個月拿著高額工資,卻一分都不剩。
一旦遇上了什么事,她完全沒有“負擔”的能力,所以她必須為自己找一個“保障”,黎光就是她眼里的冤大頭。
為什么她喜歡黎光?正如田蓉所說,黎光比他大一輪還要多,她口口聲聲說自己不圖黎光的錢,卻每個月把自己花得光光的。
跟著黎光出入高檔場所,吃著高檔飯菜,讓黎光付錢。
看似公平的男朋友關系,其實李慕嘉一直在占黎光的便宜,混吃混喝。
連母親都是黎光養著的。
可見李慕嘉跟田蓉,也沒有好到哪里去。
田蓉通過房子,到處“騙”錢。
李慕嘉利用“所謂的愛”,騙吃騙喝。
不愧是朋友,三觀都是畸形的。
李慕嘉總暗示自己喜歡黎光,表現的一副深情,非君不嫁的樣子,可誰又是S子呢?
黎光知道她的心思,不過對黎光來說,這點錢無傷大雅,只要能哄著李慕嘉開心,他是樂意的,畢竟李慕嘉付出了青春美貌。
他們各有所圖,各取所需。
總結
田蓉為了買房,已經走火入魔。
總認為別人看不起她,是因為沒錢,父母的錢借光了,閨蜜的錢借光了,朋友的錢借了一圈,遠看沒借的了,她又打上了朋友的朋友,閨蜜的朋友,最后這些都滿足不了,她就被高利貸盯上了。
什么事情,過了就不對了。
田蓉根本不知道,她已經走上了不歸路。
而李慕嘉的想法也很危險,把一切壓在黎光身上,自己不留一點點的儲備糧。
一旦黎光收回了一切,那么她將一無所有。
靠人人會跑,靠樹樹會倒,靠房子有高利貸搗亂,只有自己最可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