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材料大匯總
時間:2023-08-16 12:44:20
臺州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材料大匯總
貸款申請資料
一、借款人資料
【資料圖】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應提供以下本人資料:
(一) 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 后退回借款人,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二) 本市戶口簿原件及兩份復印件,或居住證原件及兩份復 印件,或暫住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 借款人,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三) 結婚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 借款人,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蛎裾块T 出具的結婚證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或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或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再婚證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托銀行留 存。
(四)單位出具的經濟收入證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托銀行留存。
二、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資料
借款人應提供以下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資料:
(一) 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資料
1、 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原 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托銀行留存。
2、 首付30%以上的購房款《浙江省寧波市商品房預售專用收款收據》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 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二) 通過房產中介購買二手房資料
1、《存量房屋買賣中介合同》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托銀行留存。
2、 首付40%以上的購房款《浙江省寧波市統一收款收據》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3、 過戶后新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契稅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三) 買賣雙方直接交易購買二手房資料
1、 房產管理部門統一格式的《房地產轉讓合同》原件一份及 一份復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托銀行留存。
2、 售房人預收首付40%以上房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原件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3、 過戶后新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土地使 用權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契稅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 留存一份。
(四) 購房取得房產證后一年內住房資料
《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及 兩份復印件、《契稅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五) 購買拆遷安置住房資料
1、 《拆遷安置協議》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 對后退回借款人,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2、 《拆遷房屋評估單》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 后退回借款人,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3、 《安置房屋評估單》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 后退回借款人,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4、 《差價結算單》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 后退回借款人,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六)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資料
1、 《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土地使用權證》原件 及兩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復印件由管 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2、 縣級及以上規劃、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規劃 許可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 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3、 《房產評估報告》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原件由管理中 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托銀行留存。
(七) 大修自住住房資料
1、 《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復印件由管 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2、 房屋所在地房管或城建部門出具的大修鑒定證明原及 一^復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托銀行留存。
3、 《房產評估報告》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原件由管理中 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托銀行留存。
三、共同參與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配偶、子女、 父母應提供的資料
(一)借款人的配偶應提供以下資料:
1、 借款人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 后退回借款人配偶,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2、 同意借款人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房屋作抵押的《承諾 書》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 托銀行留存。
3、 單位出具的經濟收入或償債能力證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托銀行留存。
4、 與借款人不是同一戶口的,提供本市戶口簿原件及兩份復印件,或居住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或暫住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 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配偶,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 托銀行各留存一
(二)借款人子女、父母應提供下列資料:
1、 借款人子女、父母身份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子女、父母,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 行各留存一份。
2、 結婚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子女、父母,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蛎裾块T出具的結婚證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或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或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再婚證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托銀行留存。
3、 單位出具的經濟收入或償債能力證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托銀行留存。
4、 同意借款人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房屋作抵押的《承諾書》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 托銀行留存。
5、 與借款人不是同一戶口的,提供本市戶口簿原件及兩份復印件,或居住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或暫住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 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子女、父母,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居住地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與借款 人關系證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托銀行留存。
四、借款人應提供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資料。
注意: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未再婚)證明沒有注明有效期的,未婚(未再婚)證明有效期限為一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