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核發京 C 電動三輪摩托車牌照,用于快遞、環衛等行業用車
時間:2023-08-21 20:51:06
(資料圖)
感謝亞匯網網友亞匯網8月21日消息,8月18日晚間,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場監管局、商務局、城市管理委、園林綠化局、郵政管理局七部門又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通行管理的通告》,明確民生服務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的通行管理規定。新的通告明確,2023年11月1日起,郵政寄遞、園林、環衛等民生服務行業使用的電動三輪車將陸續更換為合法、正規的正三輪載貨摩托車。交管部門將對這些車輛核發“京C”號段摩托車車牌,使用這些車輛的駕駛人必須考取摩托車駕駛證,確保做到上路車輛“人持證、車上牌”。也就是說,通告給了相關從業人員、摩托車兩個月的過渡期,在這期間可以合規與不合規共存。亞匯網附通告全文如下:一、本通告規定的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是指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納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取得《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使用純電驅動,性能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從事郵政寄遞、園林綠化、環衛等民生服務行業的正三輪載貨摩托車。二、涉及民生服務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根據行業發展特點和發展需求,制定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管理辦法,明確登記、管理、使用等規定。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核發“京C”號段摩托車號牌。三、取得“京C”號段摩托車號牌的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允許在全市范圍內道路行駛,但應遵守下列通行規定:(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交通信號通行;(二)禁止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路;(三)除從事行業作業外,不得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輔路及同方向劃有三條及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含輔路)行駛;從事行業作業時,可短距離借用最外側機動車道行駛,但應在最近的相交道路駛入、駛出。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本通告規定,對道路交通標志進行調整,對違反通行規定的依法進行處罰。五、本通告自2023年11月1日起實施。廣告聲明:文內含有的對外跳轉鏈接(包括不限于超鏈接、二維碼、口令等形式),用于傳遞更多信息,節省甄選時間,結果僅供參考,亞匯網所有文章均包含本聲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