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東洋第一大股東未能躋身董事會,湖南優禾“很受傷”
時間:2023-08-24 01:41:40
兩年前,湖南優禾神州股權投資合伙企業(以下簡稱“湖南優禾”)閃電競得*ST東洋(原簡稱東方海洋,002086.SZ)13.22%股份,成為該公司第一大股東。但*ST東洋最新公告的第八屆董事會名單中,湖南優禾卻未能躋身其中。
第一大股東未能躋身董事會
(資料圖)
近日,*ST東洋公告稱,公司已召開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對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進行了換屆選舉。
8月18日,*ST東洋第一大股東湖南優禾推舉的柴俊林、龔俊宇兩人未能當選為第八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其推舉的伍喆、劉澤清兩人也未能當選獨立董事和股東代表監事。對于該項結果,湖南優禾表示“很受傷”。
同時,對于正處在重整關鍵時期的*ST東洋來說,新一屆董事會將成為左右公司未來走勢的重要力量。第一大股東落選新一屆董事會,讓*ST東洋的重整進程充滿了不確定性。
值得關注的是,在新一屆董事會換屆前的8月11日,湖南優禾發布公函,要求*ST東洋撤銷第八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車志遠的任職資格,理由是車志遠屢次被監管部門處罰,并且身負數億元債務,已被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據*ST東洋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車志遠仍以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67.95%的表決結果,當選為公司第八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8月13日,湖南優禾還曾發布《關于要求山東東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違規占用和違規擔保相關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工作人員追究法律責任的函》。
湖南優禾表示,相關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相關工作人員的行為嚴重損害了公司和股東的利益,且部分人員已被監管機構作出違法行為的認定。湖南優禾要求*ST東洋在5日內起訴相關涉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直接負責的相關工作人員,否則,湖南優禾將自行起訴,保護上市公司和股東的利益。
此外,此次*ST東洋副總經理、董秘吳俊當選為公司第八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而其個人簡歷顯示,吳俊曾是五礦證券并購部業務總經理、五礦金通投資總監。
被第一大股東質疑
值得注意的是,8月14日,“*ST東洋”第一大股東湖南優禾發布《關于要求山東東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招募預重整產業投資人的函》。
公開資料顯示,*ST東洋自2022年9月開始啟動預重整。根據2022年12月21日*ST東洋披露的《關于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情況的公告》,公司申報債權總額人民幣29.29億元,確認債權總額人民幣23.82億元,暫緩確認債權總額人民幣4.16億元,其中申報債權總額大大超出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公司負債總額(金額為23.50億元)。這意味著進入預重整程序以來,時間過去快一年了,*ST東洋的負債持續增加,股東權益持續加速受損,公司生產經營狀況進一步惡化。
2023年2月17日,*ST東洋披露的《關于簽署<重整投資意向協議>的公告》顯示,五礦金通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五礦金通”)與公司簽署了《重整投資意向協議》,作為重整投資人身份牽頭上市公司重整投資。
記者注意到,該《重整投資意向協議》僅為意向協議,*ST東洋也在公告中說明,此協議公告旨在載明雙方就公司重整投資達成初步意向,雙方是否簽署正式重整投資協議、公司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具有不確定性。
湖南優禾在《關于要求山東東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招募預重整產業投資人的函》中表示,*ST東洋目前重整事項存在以下問題:
一、當前預重整計劃不合理、不合規、不合法且進展緩慢。
二、現重整投資人缺乏整體推進和統籌東方海洋預重整事項的經驗和能力。
三、東方海洋需要引進新產業投資人或有實力的投資人化解經營危機和退市風險,推進重整工作。
四、上市公司引進預重整投資人屬于特別重大事項,應公平、公開、公正,程序合規合法。因此,為保障上市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湖南優禾作為持股13.22%的股東決定提請公司公開招募預重整產業投資人。
*ST東洋面臨投資者索賠
此外,無實控人的*ST東洋,還正面臨投資者的索賠。2022年6月24日,公司曾披露,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于2019年9月27日收到山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19】9號),部分中小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截至該公告披露日,累計共有633名投資者以“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案由,訴求公司賠償投資損失,其中231名投資者因交易期間不屬于權利人范圍或核損金額為0而撤訴或裁駁判駁;286名投資者已達成調解;30名投資者已判決,63名投資者(第四份損失測算意見書)已排期開庭,涉及核損金額共計575.42萬元,部分投資者核損金額為0;23名投資者已出具核損報告未處理。四份損失測算意見書累計核損金額4787.65萬元。公司根據訴訟、核損情況及律師對案件判斷綜合考慮,于 2021年度對相關訴訟案件合計計提預計負債4800萬元,計入營業外支出金額4800萬元。
2022年年報中,*ST東洋進一步披露,公司涉及多起投資者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第一階段虛假陳述訴訟案件尚有部分案件未能出具損失核定意見書;第二階段虛假陳述訴訟案件尚未確定虛假陳述實施日、揭露日、基準日以及基準價等關鍵參數,未能出具損失核定意見書,公司根據已出具的損失核定意見書確認了預計負債和營業外支出;尚未出具的損失核定意見書無法合理估計預計負債金額。
瀟湘晨報綜合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