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團購雞蛋有優惠忽悠人充值,女子因詐騙罪獲刑十年六個月
時間:2023-08-16 01:25:21
(資料圖片)
新京報訊(記者 慕宏舉)近日,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充值購買雞蛋詐騙案,不法分子以“會員充值”可低價購物為誘惑,建立社區“團購群”收取會費、預約送貨,但實質上只是為了“斂財”。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2021年間,被告人李某(女)在北京市豐臺區某市場內,謊稱自己有雞蛋廠或者與雞蛋廠家有合作,雞蛋進貨價格遠低于市場價格,凡是辦理會員卡或者儲值的客戶,均可以低價購買雞蛋,以此吸引多名市場經營者和周邊居民辦理會員卡、支付預付款,并建立購買雞蛋的“團購群”,充值后隨時可在群內預約送貨。“會員”一次性儲值最低為300元,多則預付上萬元進行批發。
初期,李某到其他市場按照正常價格購買雞蛋后采用“高買低賣”方式向“會員”按時供貨,在客戶中“口碑”良好,“團購群”成員也在持續擴大。但一段時間后,雞蛋漸漸供應不上,李某先是找理由搪塞,后直接躲避逃匿。通過上述方式,李某共計騙取被害人錢款人民幣50余萬元。
此外,被告人李某在沒有還款能力的情況下,謊稱其批發、銷售雞蛋需要辦理營業執照,亟需用錢等理由,騙取被害人王某以自己名義貸款30萬余元后轉給其使用,李某將上述貸款用于歸還個人債務。
豐臺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予處罰。鑒于被告人李某能夠基本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對其從輕處罰。以詐騙罪對被告人李某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一萬元。責令被告人李某退賠各被害人經濟損失。
法官提示,近年來,社區團購的出現豐富了居民的購物方式,這種省時又優惠的購物方式給居民提供了極大的生活便利,但也帶來了一定的財產安全風險,因社區團購難以核實發起人的供貨來源,且部分團購發起人無經營資質或線下店鋪,消費者難以核實其實際的經營情況,存在“踩雷”隱患,一旦團購發起人卷款“跑路”難以第一時間察覺,追回錢款具有一定難度。特別是儲值、預付費購物,財產安全存在更大的風險。
校對 陳荻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