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灣沚區:民政兜底主動作為 部門協同救助高效
時間:2023-08-31 17: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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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是社會保障體系中的兜底性、基礎性制度安排,關乎困難群眾幸福冷暖,關乎社會公平正義。蕪湖市灣沚區民政部門不斷增強管理服務效能,加強部門間協同聯動,對困難群眾“主動發現、及時救助、應救盡救”,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無憂。
家住灣沚區紅楊鎮紅楊樹社區的居民小田(化名)日前遇到了困難。小田存在先天性精神障礙,約30年前因精神狀況惡化獨自外出后走失。其家人多方尋找無果后,經法律程序認定小田失蹤、死亡,并注銷戶籍。時隔30年,小田竟輾轉回到紅楊樹社區。然而,幾個嚴峻問題隨之而來,一是其戶籍已注銷,二是其家庭戶籍已遷至異地多年,三是小田精神狀況惡化需住院治療但其費用無人承擔。
民政部門快速響應。灣沚區民政局了解相關情況后快速響應,立即聯合紅楊鎮民政辦啟動調查程序,充分發揮社會救助牽頭召集作用,積極協調聯合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按照“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原則,針對社會救助過程中的“疑難雜癥”對癥下藥,逐一解決小田所遇到的難題。
公安管理精準查找。沒有戶口就無法申請各項救助保障政策,但小田戶口已注銷多年,且其家人暫未聯系到,無法提供其失蹤期間報案及宣告死亡的合法證明材料,在法律層面難以證明“如今的小田就是當年失蹤的小田”。灣沚區民政局積極與公安戶政部門協調,鎮村工作人員協同派出所收集證明材料,經多方走訪調查,最終重新為小田辦理了戶籍。
司法救助協調矛盾。在為小田辦理戶籍的同時,工作人員經過多方溝通聯系到小田家人,其家人已久居江蘇省蘇州市。其丈夫在當年小田因死亡注銷戶籍后已再婚,小田與丈夫的婚姻關系需要妥善處理。鎮民政辦聯合鎮司法所前往蘇州市,與當事人充分溝通調解,并通過法律途徑為小田變更監護人、辦理離婚手續,并判令其子女贍養費。
社會救助溫暖人心。在小田戶籍重新辦理后,鎮村工作人員及時協助其向殘聯申請殘疾鑒定,并鑒定為精神二級殘疾。在法院離婚與贍養費判令后,紅楊鎮民政辦立即按照程序代為小田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低收入家庭重度殘疾人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月保障金額1079元。目前,小田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會救助對于調整資源配置、實現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實現共同富裕、增進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近年來,灣沚區民政局充分發揮社會救助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有效作用,在社會救助實施過程的前、中、后,將民政與醫療、教育、住房、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政策與救助資源有機結合起來,推動統一、協調、有序、高效的社會救助模式。(陳鑫 王煒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