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電力設備罪既遂如何量刑呢
時間:2023-08-17 01: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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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電力設備罪,是指故意破壞電力設備,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犯本罪的,具體量刑標準如下:1、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壞電力設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造成嚴重后果:(一)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傷或者十人以上輕傷的;(二)造成一萬以上用戶電力供應中斷六小時以上,致使生產、生活受到嚴重影響的;(三)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四)造成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嚴重后果的。3、過失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