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健在,隔代撫養的祖父母能否取得孩子監護權?
時間:2023-08-29 13:53:40
父親身故后,母親不盡撫養義務,孩子一直由祖父母撫養。那么,隔代撫養的祖父母能否成為孩子的監護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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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澤(化名)與阿娟(化名)原系夫妻關系,雙方育有一子小光(化名)。由于感情不和,雙方鬧離婚。小光出生四個月后,母親阿娟離家出走。后起訴離婚,法院判決撫養權歸阿澤。
不料,2022年3月,阿澤因故身亡,小光一直由祖父母撫養。在此期間,阿娟只探視過小光一次,再婚生育小孩后,也未支付過小光的撫養費。
因小光監護人缺位,在學習、生活中存在諸多不便,祖父母遂將阿娟訴至法院,申請撤銷阿娟監護人資格,并申請法院指定其為監護人。阿娟對申請事項無異議。
深圳坪山區法院審理后認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阿娟系小光的母親,對小光負有監護職責,但其長期未盡到對小光的監護職責,小光主要和祖父母共同生活,祖父母請求撤銷阿娟的監護人資格,應予準許。
考慮小光的祖父母有相應的能力和經濟條件,小光也愿意與祖父母共同生活,在不改變小光生活現狀的情況下,秉持有利于被監護人健康成長的原則,法院指定小光的祖父母為小光的監護人。
法官提醒:撤銷監護人資格并不免除父母支付小孩撫養費義務
經辦法官李龍挺表示,現實生活中,與本案類似的“隔代撫養”現象屢見不鮮。一些父母把未成年子女交給年邁的老人撫養后,便對子女不管不顧。父母作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對子女的健康成長和權益保護,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理應盡到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父母若不能履行監護職責,甚至對子女有虐待、遺棄、傷害等嚴重損害子女身心健康的行為時,祖父母等有關個人或者組織可向法院申請撤銷父母的監護人資格。
法院可依申請和法律規定撤銷父母的監護人資格,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結合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在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指定監護人。
孩子是家庭的未來和希望。孩子的健康成長需要父母的關愛和陪伴。法官提醒,廣大父母要切實承擔起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不能將孩子交給老人做“甩手掌柜”,父母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權益時,可通過法定程序撤銷父母的監護人資格,但撤銷監護人資格并不免除父母支付小孩撫養費等法定義務。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章程 通訊員:深法宣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李鳳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