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龍政受賄案一審宣判
時間:2023-08-16 08:01:46
【資料圖】
2023年8月15日,貴州省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貴州省六盤水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楊龍政受賄一案,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楊龍政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退繳在案的楊龍政受賄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楊龍政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經審理查明:2005年至2012年期間,被告人楊龍政利用擔任水城縣委副書記、副縣長、縣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審批、煤礦資源整合、礦群糾紛處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72萬余元。
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楊龍政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鑒于楊龍政到案后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退繳部分贓款,自愿認罪認罰,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 貴州高院
編輯 李劼
二審 楊韜
三審 田旻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