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匯點評|視覺中國又翻車?讀懂“侵權”二字背后的訴求
時間:2023-08-20 07:58:41
因為使用了自己拍的照片,結果卻被視覺中國以侵權為由索賠8萬多元!
(相關資料圖)
8月15日,微博用戶“Jeff的星空之旅”、攝影師戴建峰發文稱,視覺中國因為他個人的公眾號使用了自己拍攝的173張照片,遂以侵權為由向自己索賠8萬多元。
圖:戴建峰微博
視覺中國官方微博隨后發文回應稱這是“誤解”,表示涉事圖片系該攝影師授權圖片庫Stocktrek Images進行銷售,Stocktrek Images又將相關圖片授權給Getty Images銷售。視覺中國作為Getty Images在中國大陸地區的獨家合作伙伴,擁有對包括涉事相關圖片在內的完整的銷售權利,涉事圖片的銷售授權鏈條清晰完整。
事件大致是這樣:視覺中國沒有直接得到攝影師的授權,但獲得了其他圖片社的授權,因此認定攝影師本人“侵權”。但最新進展是,8月16日上午,戴建峰針對此事再次明確表示,經核實認定視覺中國無權銷售其作品,本人也不接受視覺中國的觀點,這里面沒有誤會。中國國家天文官方賬號也在該條微博底下評論中吐槽,“因使用NASA發布的公版圖片收到過視覺中國電話”。
這已經不是視覺中國第一次“翻船”。2019年,由于將科學機構公布的首張“黑洞照片”納入版權圖片庫,將國徽、國旗等圖形納入版權等行為,曾引發眾怒。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長林廣海在此后的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最高法對不享有版權的照片虛構版權,進行牟利的違法行為將堅決不予保護。”對于虛構版權進行牟利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依法應當予以懲罰。
此次事件中,令廣大網友憤怒的是這種“碰瓷式維權”。大家一致認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依法維護合法權益的同時,也應對以保護知識產權之名過度維權的行為堅決說不。
任何以保護知識產權之名濫用權力的行為,都是耍流氓。對于這種打著版權保護的幌子卻干著侵權勾當的“中間商”,應當堅決說“不”。
視覺中國最終應該給公眾一個明確的交代,否則網友不會答應。過度維權不應被縱容,當然,用戶也要改變那種“網絡上搜圖就用”的思維,否則真的有可能因為版權問題被索賠。
(林惠虹)
編輯: 華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