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三連發!崔茂虎、姜志剛、鄭洪,三“虎”同日被處理!
時間:2023-08-30 19:56:11
今年全國“兩會”閉幕后,中紀委密集“打虎”。3月16日至18日,連續三天,每天都有“老虎”落馬。如今,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這三個落馬領導,同日被處理。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市總工會原主席鄭洪被開除黨籍
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市總工會原主席鄭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經查,鄭洪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性原則,違背黨中央關于工會工作決策部署,將黨和國家的榮譽私相授受;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和打高爾夫球活動,違規組織公款宴請;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職務晉升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道德敗壞;毫無紀法意識,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鄭洪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鄭洪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今年3月16日消息,鄭洪被查。他成了2023年全國兩會閉幕后首個落馬的“老虎”。
公開信息顯示,鄭洪出生于1955年5月,曾任重慶市九龍坡區區長、區委書記等職,2008年任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后兼任重慶市總工會主席,2015年任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2018年1月卸任。
在卸任前不久的2017年12月6日,鄭洪在重慶市總工會第五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講話,提到“政治過硬,必須保持清正廉潔”,并說要“把好用權‘方向盤’,系好廉潔‘安全帶’,用好監督‘記錄儀’,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凈凈做事,清清白白做官”,“要做講正氣的表率”。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銀川市委原書記姜志剛被“雙開”
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銀川市委原書記姜志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姜志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接受和組織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及旅游活動,違規使用財政資金建設樓堂館所;組織原則缺失,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干預原管理單位人事安排,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為本人及親友低價購房,違規幫助親屬入股私營企業;紀法意識淡漠,貪婪無度,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姜志剛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姜志剛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今年3月17日消息,姜志剛被查。這是2023年全國“兩會”閉幕后第二個宣布落馬的副部級官員。
公開簡歷顯示,姜志剛生于1960年8月,曾任國資委副主任,北京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等職。2017年4月任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后兼任銀川市委書記。
姜志剛曾在接受采訪時還表示,要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持之以恒正風肅紀,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不斷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
2019年3月,中央文明辦公布了全國文明城市2018年度測評結果。其中,銀川市2018年測評成績未達到70分,被停止全國文明城市資格一年。當時,姜志剛在領導干部大會上,代表市委向全市人民表達歉意,并指出要認真梳理查思想上麻痹,精神上麻木,作風上漂浮,責任上推諉等深層次問題。
中央統戰部原副部長、國家宗教事務局原局長崔茂虎被“雙開”
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央統戰部原副部長、國家宗教事務局原局長崔茂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崔茂虎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治意識缺失,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違規占用耕地搞政績工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沉迷奢靡享樂,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等活動安排;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選拔任用干部;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縱容、默許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利用其職務影響協調承攬業務獲利,大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毫無紀法底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干部任用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崔茂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崔茂虎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此前報道,中紀委網站3月18日發布消息,崔茂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這是2023年全國“兩會”閉幕后第三個宣布落馬的副部級官員。
崔茂虎出生于1965年12月,今年58歲,云南宣威人,曾在云南工作超30年。
在云南工作期間,崔茂虎歷任云南省委組織部副秘書長(正處級)、辦公室主任、副部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黨組書記等職。
2019年11月,麗江市“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會舉行。在那次會議上,時任麗江市委書記崔茂虎痛批“老虎”白恩培、仇和、秦光榮。
崔茂虎說,白恩培、仇和、秦光榮等嚴重違紀違法,持續惡化了云南政治生態,給云南黨的建設帶來了嚴重破壞和損害,性質十分惡劣。
他表示,麗江還有少數黨員干部執行紀律規定不嚴格等情況。要聯系身邊發生的違紀違法案件,把自己擺進去、把思想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北青政知新媒體、長安街知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