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在網上瀏覽新聞的時候,發現在某些地方往往出現官員被高調問責,隨后又被不經意地發現低調復出,因為現行法律中并沒有明確規定官員復出的條件和程序,問責制度出現漏洞,從而降低了民眾對政府系統的信用度。
在這種情況下,為問責制度“打補丁”,完善問責制度,是提高政府信用度的直接和根本的辦法。首先,問責制度必須與現行的法律、行政法規有機地銜接,完善制度規范,完善立法,讓失職官員在行政問責的同時受到法律監管,受到法律制裁,行政處理都有充分的法律依據,只有法律和制度相結合,才能充分保障責任落實和歸屬。其次,行政問責要公開、透明、制度化。當前我國的問責制度尚不嚴謹,當事件發生并大規模擴散時,政府才對失職官員采取行政問責、追究責任。事后彌補的行為總有種“逢場作戲”的感覺,行政問責不能因為群眾輿論壓力導致政府不得不做,才開始采取措施。而是一旦發現失職官員,就要根據行政問責制度,立即采取行動,之后進行通報,保證“事件發生即是結束”。雖然現行制度體系不健全,中間有些干部趁著“有漏洞”的時候渾水摸魚,但只要學會勤打“補丁”,就能夠確保整個政府“系統”安全可信,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才能得到保障。最后,“補丁”如何打,還是要問問群眾,要妥善處理被問責后的官員,應當通過公開的方式,例如可以借助群眾意見信箱,群眾熱線等方法,集思廣益,讓大家參與,“系統”就會因為“補丁”的升級速度快,覆蓋廣,越來越可靠,越來越流暢。
作者:逸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