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冒茅臺包裝,娃茅酒被罰、道歉、下架爭議宣傳
時間:2023-08-30 21:42:24
浙江政務服務網站顯示,杭州娃茅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娃茅酒業”)因擅自使用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日前被杭州市西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51萬余元。
娃茅酒業自2022年7月成立以來爭議不斷,在初代產品亮相后就被認為有模仿茅臺之嫌,隨后該公司升級產品外包裝。目前該公司網站顯示僅有一款黑金系列產品外觀圖。針對初代產品是否下架等問題,新京報記者致電該公司網頁聯系電話,無人接聽。該公司微信小程序商城目前已無法正常顯示。
8月29日晚,娃茅酒業在其公眾號發布致歉聲明,稱該批次酒未進行實質銷售,目前已下架爭議產品的宣傳,新品將于近期上市,同時稱已啟動向政府部門發起行政復議。
(相關資料圖)
該公司今年5月還宣布將通過SPAC(特殊目的收購公司)的形式在納斯達克掛牌上市。對于一家備受質疑、沒有成熟產品和完整產業鏈支撐的企業,彼時有業內人士指出,其“自娛自樂”式的IPO(首次公開募股)沒有多少市場意義。此次受處罰如果限制其品牌的營銷,“不排除SPAC投資者對與其合并的擔憂”,香頌資本執行董事沈萌分析。
酒類產品屬于典型的品牌型消費產品,品牌對產品購買的影響大,這也致使一些企業試圖通過模仿名酒包裝裝潢或者商標,搭便車獲益。北京超成(成都)律師事務所主任馮建坤認為,企業應建立完整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權益受侵時,可綜合采用發函、行政投訴、民事訴訟甚至刑事報案的方式綜合維權。
仿冒茅臺被罰
浙江政務服務網站日前披露娃茅酒業涉嫌實施混淆行為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內容顯示,娃茅酒業經營的貴州娃茅酒瓶身及外包裝均印有“貴州娃茅酒”“KWEICHOWWAMAO”字樣,整體圖案布局、顏色搭配與貴州茅臺酒的瓶身、外包裝相似;其經營的娃茅小哈酒瓶身印有“貴州娃茅酒”“KWEICHOWWAMAO”字樣,整體圖案布局、顏色搭配與貴州茅臺酒瓶身相似。
據悉,娃茅酒業通過“娃茅店”眾籌項目開展貴州娃茅酒的銷售業務,購買者向其支付9576元后,可領取貴州娃茅酒4箱(24瓶)或娃茅小哈酒4箱(120瓶)成為項目股東。此后貴州娃茅酒在杭州范圍內門店經營產生的銷售額,股東可以獲得分成。截至案發,娃茅酒業經營貴州娃茅酒、娃茅小哈酒違法經營額約萬元。
由于娃茅酒業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擅自使用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8月23日,該公司被杭州市西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罰款萬元。
浙江政務服務網站發布的關于娃茅酒業行政處罰決定書截圖。
8月29日,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娃茅酒業公司網站還可以看到“9576元做娃茅眾創店股東”的宣傳內容,其中提到可以獲得權益包括贈價值近萬元娃茅酒業經典產品、免費入讀研修班等,不過產品配圖顯示的是“娃茅黑金系列系列產品”。此前,娃茅酒業微信小程序商城顯示可支付9576元獲得“做娃茅眾創店股東”權益,目前新京報記者發現“娃茅酒業”小程序已無法打開。
今年5月,娃茅酒業小程序顯示“9576元做娃茅眾創店股東”信息(圖左),目前該小程序已不能正常顯示(圖右)。
天眼查信息顯示,娃茅酒業成立于2022年7月,法定代表人為張兵,注冊資本500萬元,生產經營范圍涉及酒制品生產;食品互聯網銷售;酒類經營等。該公司大股東為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宗盛智能”),持股70%,杭州宗盛商業發展有限公司持股30%。宗盛智能法定代表人為宗澤后,股東中還包括持股%的浙江娃哈哈創業投資有限公司。通過股權穿透,浙江娃哈哈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為宗慶后。而娃茅酒業官網也顯示,宗盛智能由娃哈哈創始人宗慶后、宗澤后共同投資創建。
8月29日晚,娃茅酒業在其公眾號發布致歉聲明,稱“因企業初期設計品控把關不嚴,導致包裝設計存在瑕疵,該批次酒僅作為內部品鑒酒,未進行實質銷售,自收到投訴起,已即刻下架爭議產品的宣傳,新品將于近期上市”,同時稱已啟動向政府部門發起行政復議。
娃茅酒業公眾號截圖。
成立一年質疑聲不斷
從去年7月成立至今,娃茅酒業爭議不斷。根據相關報道,該公司上市的初代產品亮相時,就曾被指“模仿”茅臺蹭熱度。2022年9月,娃茅酒業又被傳出以娃哈哈名義進行宣傳。隨后,娃哈哈發布聲明,否認與該公司及其產品有關聯。娃茅酒業隨后也發布聲明解釋稱,“本次推出‘娃茅酒’醬酒的經營行為與娃哈哈集團無關,公司從未使用‘娃哈哈’名義宣傳推廣‘娃茅酒’。”
隨著“模仿”茅臺質疑聲的出現,娃茅酒業也意識到需要“換包裝”。娃茅酒業微信公眾號2022年11月發布的一篇文章提到,娃茅酒業與浙江一家公司戰略合作共同打造娃茅酒二代新包裝。對于新包裝,娃茅總裁張建兵稱,“包裝升級幫娃茅酒從高熱度向茅臺致敬的復刻時代,快速進入擁有自身風格屬性的黑金時代”。
新京報記者從娃茅酒業的網站上看到,目前網站首頁的展示僅有一款產品“娃茅黑金系列——娃茅精品15”,售價單瓶(500ml)1499元,瓶身以及外包裝均為黑色。盡管初代亮相的產品未在產品頁展示,不過在該網站一則娃茅酒業的宣傳片中,還能看到白色瓶身的娃茅酒身影。
對于上述初代產品以及升級的娃茅精品15是否在售,8月29日,新京報記者致電該公司網站聯系電話,無人接聽。根據新京報此前報道,今年5月,娃茅酒業一位銷售人員在回復娃茅酒升級款新品如何購買時稱,“新品還未上市,預售中”。
除了產品被質疑,娃茅酒業今年5月13日宣布欲赴美上市的消息也引發關注。據稱,娃茅酒業與美國SPAC公司簽署合并協議,宣布通過SPAC的形式在納斯達克掛牌上市。合并交易預計在2024年第四季度完成,預估股權價值約為5億美元。娃茅酒業副董事長吳堅稱,在資本助力下,娃茅將迎來品牌和產品的全面爆發期,一定時期內快速完成產品研發、酒廠生產、銷售渠道、終端消費、市場推廣等全產業鏈布局。
香頌資本執行董事沈萌此前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娃茅酒業通過SPAC尋求在美國上市,基本屬于極小范圍內投資者的游戲,“這種‘自娛自樂’式的IPO(首次公開募股)基本沒有多少市場意義。”
受行政處罰是否會影響企業上市?8月29日,沈萌對新京報表示,如果僅僅是罰款,不會再有其他潛在的訴訟和損失風險,那么對SPAC上市的影響有限,但如果處罰限制其品牌的營銷,也不排除SPAC投資者對與其合并的擔憂。
酒界頻現“蹭”名酒
仿冒名酒包裝設計、瓶身外觀專利以及商標等知識產權侵權案、不正當競爭案,在酒類領域并不少見。
中國酒業協會7月發布的《中國酒類產業知識產權報告》顯示,國內酒企%都曾遇知識產權侵權,其中最多的就是商標侵權,尤其是名酒。不少酒企通過多項舉措打擊假冒偽劣和侵權行為。其中,據貴州茅臺今年7月發布的消息,該企業組建100余人專職維權隊伍常駐各地開展市場維權工作,每年用于防偽應用及市場維權費用近4億元。
還有不少企業通過法律程序維護合法權益。據容大醬酒公眾號7月17日發布信息顯示,該公司2022年發現某公司生產的“國標清香”酒類產品與容大醬酒國際藍酒瓶的外觀設計極為相似,隨即起訴。根據近期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判決結果,涉事企業被判賠償容大醬酒40萬元。
有觀點認為,醬酒熱催生出大量醬酒品牌,同時出現產品同質化、辨識度不高等問題,隨之也產生各種違法“蹭”品牌熱度的現象。
“任何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根本原因,都是通過實施侵權行為可以獲利。”北京超成(成都)律師事務所主任馮建坤對新京報記者表示,酒類商品屬于終端消費品,消費過程更短,屬于典型的品牌型消費產品,即消費者購買某個酒類商品,不僅是因為產品本身質量,部分場合下更多是因為品牌蘊含的知名度和美譽度。侵權者通過模仿名酒包裝裝潢或者商標,可以在沒有進行品牌建設投入情況下,通過搭上名酒商譽的便車,獲得高額利益。
他建議,在產品上市前,企業就應著手建立完整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包括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商標以及著作權登記等,為產品打下良好的知識產權權利基礎。其次,在產品被他人侵權后,要堅決維權,根據侵權行為的具體內容,采用發函、行政投訴、民事訴訟甚至刑事報案的方式進行綜合維權。
中國酒類產業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對酒類產業的知識產權提出更高要求。上述《中國酒類產業知識產權報告》建議,應推動行業企業建立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戰略;推動建立知識產權保護社會共治的頂層設計,形成企業、行業、行政執法和刑事偵查的聯動保護合力;推動行業建立信用監管體系,通過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和建立信用平臺,懲罰侵權行為。
新京報記者秦勝南
(文章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