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捕撈600公斤田螺,增殖放流近百萬尾魚苗“補過”
時間:2023-08-21 10:05:07
極目新聞記者 黃忠
(資料圖片)
通訊員 熊思娟
實習生 楊林娜
螺螄雖小,卻是流域大生態的重要一環,具有凈化水質、防治水域污染的功能。過度捕撈螺螄會嚴重影響水質凈化,損害江河湖泊的環境治理。
近日,湖北省潛江市檢察院就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為增強庭審的教育效果,案件在事發地現場開庭審理,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相關單位以及村民代表共計100余人到場旁聽。
庭審現場
8月18日,承辦檢察官介紹,去年8月27日,被告人陳某某在長江流域四湖總干渠通過吸螺機捕撈中華圓田螺600公斤。陳某某行為屬于在禁漁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撈水產品,數量巨大,情節嚴重,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因被告人陳某某造成的水域生物資源損害沒有采取任何修復措施,社會公共利益處于被侵害狀態,因此,檢察機關同時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結合該案捕撈螺螄重量及長江中下游主要經濟魚類種類組成,建議采用放流同等價值魚苗對受損水體進行修復。
現場普法
現場,被告人陳某某認罪認罰并宣讀悔過書,他懺悔道:“我深刻反省了自己的行為,愿意承擔生態修復費用,通過實際行動彌補自己的過錯。”他表示,希望通過自己的教訓告誡更多的人,非法捕撈螺螄不僅危害環境,還會構成犯罪,倡導大家愛護生態環境。
增殖放流
庭審結束后,檢察官現場開展普法宣傳活動,向前來旁聽的群眾耐心講解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的相關法律知識,以及非法捕撈螺螄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為周邊群眾上了一堂生動直觀的普法教育公開課。
隨后,潛江市檢察院聯合潛江市人民法院、漁政執法部門,組織被告人陳某某來到非法捕撈現場進行增殖放流,在人民監督員的見證下,讓近百萬尾魚苗游到水清岸綠的四湖總干渠中。
潛江市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守護好一湖碧水,灌溉萬畝蝦稻田。
(來源:極目新聞)
更多精彩資訊請在應用市場下載“極目新聞”客戶端,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歡迎提供新聞線索,一經采納即付報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