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慶的102億翡翠手鐲(劉曉慶坐牢)
時間:2023-08-27 09:54:00
1、劉曉慶坐牢的原因:偷稅漏稅。
(相關資料圖)
2、被判一年徒刑。
3、2002年7月24日,劉曉慶因涉嫌偷稅漏稅,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批準被依法逮捕。
4、經稅務機關調查認定,劉曉慶及其所辦的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和北京劉曉慶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自1996年以來,采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虛假申報,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等手段,偷逃稅1458.3萬元。
5、加上滯納金573.4萬元,大概欠稅2000萬。
6、曉慶公司的賬號已被查封,銀行196萬元的存款全部被繳。
7、劉曉慶在獄中一年多,姜文四處活動幫忙才讓她得以于2003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審。
8、劉曉慶個人取保候審后向稅務部門補交稅款。
9、擴展資料:偷稅罪的刑法處罰標準:一、納稅人進行偷稅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一)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并且偷稅數額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的百分之十以上的;(二)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偷稅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偷稅的。
10、二、對偷稅罪的刑罰適用原則大體包括以下四個方面(一)分層次處罰針對偷悅數額的不同,本條分別規定了兩個層次的量刑幅度。
11、第一層次是“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10%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12、”;第二層次是“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30%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13、”(根據刑法修正案(七)修訂)不同層次的偷稅數額只能在本層次量刑幅度內判處,不能任意跨越,否則將造成量刑畸輕或畸重的后果。
14、(二)自然人并處罰金針對偷稅犯罪行為的貪利性特征,本條對自然人犯罪主體在各層次量刑幅度內,除規定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自由刑外,一律規定了“并處偷稅數額五倍以下的罰金”。
15、其立法精神是,主刑和附加刑必須同時判處,不具有選擇性,以防止偷稅人在經濟上占便宜。
16、(三)對單位采取雙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同時對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條的規定處罰。
17、在司法實踐中,對單位判處罰金后,--般對單位的責任人員只判處自由刑,而不再并處罰金,這種作法是否符合立法精神,尚有待進一步討論。
18、(四)多次偷稅的違法行為累計數額合并處罰本條第3款對此作了明確規定。
19、按照刑法理論,行為人在一定時期內多次實施偷稅違法犯罪行為未經發現,或雖發現但未經處罰的,均應視為犯罪行為的連續狀態,其犯罪數額應當累計計算,按一罪合并處罰,不適用數罪并罰。
20、反之,如行為人多次或某一次偷稅違法行為已經過稅務或司法機關處罰,則不應再將此數額累計計算合并處罰。
21、偷稅與漏稅在客觀方面的表現上很相似,都是造成了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結果。
22、但兩者有著本質區別,偷稅罪是一種故意犯罪,其主觀惡性大,損害國家利益,具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
23、而漏稅在主觀上沒有犯罪的故意,所以不能以犯罪論。
24、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偷稅漏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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