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快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
時間:2023-08-29 09: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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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不打官司也能化解糾紛。日前,我市一起勞動爭議案件在法院、調解委員會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化解,既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為企業的正常經營提供了保障,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近年,我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加強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關口把控,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加快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創新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
加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不斷完善重大決策社會風險評估機制,制定《重大風險隱患預警防范化解工作規范》,探索形成“三量四抓”穩評工作法,即應評盡評控增量、防范化解減存量、監管預警防變量,抓源頭預防、抓關鍵領域、抓重點人群、抓輿論引導,堅持把風險評估作為重大決策的前置程序,把可能影響公共安全、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發現在源頭、化解在萌芽、解決在基層、防控在市域。
加強重大風險預警防范。常態化開展“六防六促”工作,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運用“四靠前”工作法,即動態排查靠前、源頭防范靠前、多元化解靠前、重點管控靠前,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和問題隱患全部納入視線,逐件分析研判,找準原因,有效化解。
深化“三零”創建活動。常態化開展打擊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多發性犯罪等專項行動,保持嚴打高壓態勢。深入開展以零上訪、零事故、零案件為目標的“三零”創建活動,明確考核標準,每季度督導檢查,努力將矛盾糾紛發現在早,解決在小。
強化法律服務。深入推進公共法律服務“三大平臺”建設,推進村(居)法律顧問工作,全市1376個村(居)法律顧問覆蓋率100%,使廣大群眾不出村(社區)就能獲得優質快捷的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公證、仲裁等機構積極完善工作體制機制,通過以案說法、以案普法,培養引導群眾養成自覺學法守法意識,形成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能力。 (本報記者)


